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相對地長期看護照護的需求亦高-居家看護服務
隨著社會的變遷,醫療科技的發展,使許多病患免於死亡,因而自民國85年底台灣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隨著平均餘命的延長,疾病、看護照顧失能的人口亦隨之增加,相對地長期看護照護的需求亦高。
在長期照護看護服務中心,居家照護是國人最歡迎的照護方式。居家護理,簡單地說是在病患家中提供健康照顧及與健康有關的服務,它的目的在於增進、維持或個人的疾病和殘障局限到最小 (或安詳的死去),或個案出院後可在家中、機構得到連續且完整性之適切照護,以減少社會資源之浪費。
當親友生病住院,我們在家庭看護與醫院看護中心間往返奔波,是否也在忙碌憂慮之餘,總不免擔心病情穩定否?是否會再惡化?何時能出院?而出院返家時的後續照顧,行動不便無法返診者,是否也令人一樣焦慮無措?別擔心!只要吻合健保的居家護理收案條件-病人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間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在出院前辦妥居家護理收案程序,便定期會有醫護人員至家中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一般醫師二至三個月家訪一次,居家護理師配合鼻胃管、氣切管、導尿管留置管路更換,一個月家訪二次,依不同的病情採擬護理看護計劃,提供最適切的護理與照顧指導。
居家護理師所服務對象包括:
- 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如:換鼻胃管、尿管、氣切套管)需要服務者,且病情穩定能在家中或長期照護機構中進行醫護措施者。
- 需符合健保收案條件者。
- 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療措施者。
居家護理師所服務的項目包括:
- 身體健康評估、注射、更換或拔除鼻胃管、氣切管、留置導尿及尿袋、膀胱灌洗、一般傷口護理、簡易復健指導、營養的初步評估、大小量灌腸、代採檢體送檢...等。
- 有關病人護理指導及服務事宜。
- 社會資源諮詢,需求轉介服務。
居家護理師訪視次數:
- 護理人員個案以每月訪視兩次為限。
- 醫師居家訪視以每兩個月一次為限。
以現今居家護理之方式,提供完整持續性之照護服務,讓個案在家中得到良好的照顧並減少個案往返醫院花費的時間及人力;以達到恢復健康、維持健康、促進健康、預防疾病或不能保有健康者在平靜中安逝的目標。
回想初到「聖安娜之家」,眼簾所呈現的是一群重度的腦性麻痺孩童,震撼許久!如今,已過了兩個年頭,從一開始每位孩童的名字與臉孔都無法配對,到現在不僅能記住名字,還能了解每位孩童的特徵與個性,這群來自天堂的小天使,實在是我們每位工作同仁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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